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在此次法律修订中,我们迎来了十余项新增条款,其中不乏针对强化保密教育的明确规定:

     第九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将保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大众传播媒介面向社会进行保密宣传教育,普及保密知识,宣传保密法治,增强全社会的保密意识。

     第十二条   国家加强保密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激励保障机制

      响应国家法律的号召,我们始终致力于推进保密教育工作。多年来,保密在线培训系统以其丰富的课程资源、灵活便捷的学习模式以及经济实惠的培训费用,赢得了众多学员的青睐。我们深知,在保密工作中,一丝疏忽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每一条信息的安全都至关重要,关乎国家安全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让我们共同利用保密在线培训系统这一平台,深化对保密知识的理解,提升个人的保密意识,为保卫国家的安全尽一份力。现在就加入我们,携手构筑坚不可摧的保密防线,肩负起守护国家机密的神圣使命。